烈士、现役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发布于 2025-03-28 21:48:18
答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2〕472号)文件精神,户籍在我区且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的意愿,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具体办理程序为:拟享受优待对象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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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21:48:18
答 根据《关于印发〈湖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的通知》(政〔2022〕472号)文件精神,户籍在我区且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子女根据军人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受委托监护人的意愿,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小学、初级中学就读。 具体办理程序为:拟享受优待对象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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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21:48:07
答 高层次人才由区工委组织部(人才办)组织认定。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由区工委组织部(人才办)收集其子女入学信息,审核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依据政策办理入学。 申请就读区内公办学校的,区教育局按其意愿“特事特办,按需解决”;对申请就读区内民办学校或非武汉经开区管理学校的,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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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21:47:52
答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武教发〔2005〕14号)中“行政区划交叉地带的入学问题,原则上按属地管理的办法处理。各区应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好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的精神,此类居民子女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户籍所在区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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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21:47:41
答 按照《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征收之时可一次性选择6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照原招生办法入学,或者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的规定,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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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21:47:34
答 非住宅性质房产指商业服务性质的公寓、写字楼、商铺、厂房等。适龄儿童(少年)合法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学生应在其户籍所在地入学,非武汉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可凭法定监护人居住证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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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21:47:23
答 同一套房产不能多次作为对口入学的依据。自2017年9月1日起,我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分学段“对口入学”的学位政策。具体明确如下: 小学阶段锁定“六年一学位”,自一年级入学当年9月1日至六年级毕业年份8月31日,一套房产只提供一个对口入学学位;初中阶段锁定“三年一个学位”,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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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21:47:13
答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武教发〔2005〕14号)中“人户合一,对口入学”的精神,在入学当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公示之前未交付使用的楼盘不能作为入学依据,其业主子女到户籍所在地学校入学。确需在本区入学的,可于当年8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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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21:46:53
答 就近入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就读现户籍(住址)所在区域的学校,并不是指就读离自己住址直线距离最近的学校。目前,我区通过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按区域落实就近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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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21:46:43
答 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是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划定。 5月20日,区教育局向社会发布《2025年武汉经开区义务教育学校服务范围》。家长可通过武汉经开区门户网或关注“车谷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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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3-28 21:46:23
答 (1)信息录入。跨入小升初由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所在小学毕业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后,由学生所在小学毕业学校在《武汉市中小学入学招生学籍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按要求导入学生相关信息,跨出区教育局线上审核,跨入区教育局线上审核。5月6日—9日为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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